核心提示:随着三年新医改走向尾声,基本药物制度迎来重要进展——基本药物统一定价政策已提上日程。
近日,国家发改委召开座谈会,初步决定对41种基本药物实行统一定价,计划年内推出。这一决策引起了医药界的广泛关注。尽管医药界人士对最终确定的统一定价药品品种数量有所预期可能调整,但这一动向已被视为医改的新里程碑。
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尽管招标药品数量众多,但只有几十种被规定统一定价,引发了一些质疑。他强调,当前药品价格混乱、招标过程扭曲的现象迫切需要解决。地方在追求低价中标的过程中可能存在误区,导致药品质量隐患和生产企业格局的变化。
实际上,基本药物统一定价的议题在新医改方案制定过程中就已备受争议。尽管最终出台的医改方案并未写入统一定价的政策,但安徽的“双信封”招标采购模式逐步推广后,低价中标的问题逐渐凸显。在此背景下,统一定价的呼声重新响起。
据了解,国家将分批确定实行统一定价的药品品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将按照循序渐进、分期分批的原则逐步实行国家统一定价。业内人士透露,由于西药在评价标准方面较为明确,统一定价的药品品种可能会先从西药开始,再逐步纳入中成药。
关于统一定价与新医改方案的矛盾问题,当前看来,统一定价的政策更多地受到大企业的青睐。一位医药界业内人士分析说,实行统一定价后,新的招标体系将更注重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考评,而对大企业较为有利。王伟英也表示,通过统一定价,可以保证制药企业的利润并加强对中标药品质量的评价和监督。
早期关于能否合理给药品定价的质疑仍然存在。于明德表示,药品生产企业更倾向于市场定价机制,但由于医疗机构垄断和市场机制失效等问题,招标采购出现唯低价现象。在这样的背景下,统一定价的政策被视为一种理想化的解决方案。
新医改方案下,药品定价机制是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省级人民在指导价格内确定本地区的统一采购价格。在这种机制下,国家指导价相当于一个上限标准。而如果实行基本药物统一定价,则意味着相应药品的招标价格不能低于这个统一定价标准。这实际上为药品招标划定了下限。虽然这一政策可能面临诸多挑战和争议,但其核心目标是为了解决当前药品市场的混乱现象并保障药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