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治理新篇章:法人治理结构下的“院长组阁”改革
近日,公立医院改革再度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按照《意见》要求,公立医院需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以此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在此背景下,“院长组阁”这一新型管理模式应运而生。
以成都市第三医院为例,他们率先建立了以“院长组阁”为标志的法人治理机制,推动公立医院“去行政化”改革。这一改革举措旨在打破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赋予医院更多的自主经营权和管理责任。通过这样的改革,公立医院可以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除了“院长组阁”,公立医院还将全面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根据《意见》要求,健全全员岗位聘用制,完善以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为核心的分配机制,打破固有的“铁饭碗、铁交椅”制度。这一改革旨在激发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提升医院的整体运营水平。
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试点全员岗位聘用制和中层管理岗位聘任制,成都市妇女儿童医学中心则试点新型医院运营管理模式。这些试点举措都是为了全面推进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以适应医疗市场的竞争和需求。
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顾兴平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法人年薪制试点模拟考核实际是在考核医院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他强调,办医院就像是搞营销,只有病人满意了,才会有回头客。这反映了公立医院改革的核心目标: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满足患者的需求。
成都市医管局要求各医院着力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医院改制,实行股份制办院。这一举措旨在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医疗领域,促进公立医院的多元化发展。通过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国有参股和国有资产退出等方式,实现公立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和实施,是医疗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通过“院长组阁”、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以及引进社会资本等方式,公立医院将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为患者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