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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研究参评科技奖真的有违法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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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4-16 04:25
  • 来源:www.renliu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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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行业在我国遭遇了一系列质疑,从去年的“院士”事件至今,公众对相关科技项目的质疑声不断。这一现象,值得我们深思。

专家们对此表达了强烈的不满和担忧。陈春明、王克安等曾在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担任要职的专家,以及杨功焕等业内翘楚,一致认为某些相关研究项目参与评奖是不合适的。他们认为,根据国家科学技术进步法以及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明确规定,任何科学技术研究活动都不应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人体健康。某些名为“中式特征理论体系构建及应用”的项目,通过加香、提升口感等手段,提高的吸引力,进而推动消费。这样的项目显然与公众健康相悖。

更为严重的是,这些项目的推广应用已经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新增销售收入达数千亿元。制品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已经是科学界的共识。在这种背景下,通过科技进步来增强制品的吸引力,扩大消费,无疑是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和“损害”。企业为了利润进行这样的研究尚可以理解,但如果将这种“成果”进行奖励,则无疑是在鼓励见利忘义的行为,完全违背了科技进步法的理念和科技奖励条例的规定。

中国控烟协会也对此表达了强烈的异议,并已经向科技部致函提出。值得注意的是,该协会在函中还指出,专卖局未曾公开过有关“中式”内添加制品的研究数据,这些数据也从未经过卫生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测验证,缺乏科学根据和安全性评价。

对于这一系列的质疑,作为编者的我深感困惑。科技奖应该是鼓励所有创新发明的平台,无论研究的是导弹还是鸡蛋。难道法律的精神就是只允许制造导弹的参评科技奖,而造鸡蛋的就只能自娱自乐?法律的精神在于合理与合法,我们不能因为某些行为看似合法就忽视其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尤其是在涉及公众健康的问题上,我们更应该审慎对待。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这一问题,还公众一个清晰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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