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与先进工作者表彰公示
根据吉林省委员会与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联合通知(吉人社联〔XXXX〕XX号),我们经过层层推荐和评选,确定了吉林省政法系统的先进集体与先进工作者。他们是我们的骄傲,是我们政法队伍的杰出代表。为了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接受公众监督,现将拟表彰的吉林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与先进工作者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结束。在此期间,我们诚邀社会各界对公示对象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在公示期间收到的任何反馈,我们都会认真对待,以确保评选的公正与公平。
这不仅仅是64个先进集体的荣誉,更是他们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全过程中付出努力的肯定;这也不仅仅是205名先进工作者的荣誉,更是他们坚守岗位、无私奉献精神的体现。他们是我们政法系统的骄傲,他们的付出和贡献值得我们深深敬意。
让我们一起为他们鼓掌,向他们致敬!也希望大家积极参与监督,共同为吉林省政法系统的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如果您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形式向我们反映。我们将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每一位优秀工作者的努力得到应有的认可。让我们一起期待一个更加美好、更加和谐的明天!吉林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领导小组于2021年12月17日发布了吉林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拟表彰对象名单。名单分为市州先进集体、省直政法单位先进集体两部分,并详细列出了各个单位或个人的名称。
市州先进集体涵盖了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通化市、白山市、松原市、白城市以及延边州的多个政法单位,如长春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这些单位在各自的市州内展现了卓越的政法工作成果,为地方政法系统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省直政法单位先进集体则包括省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以及省法学会等。这些单位在省级层面展现了政法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为全省政法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名单还列出了市州先进工作者和省直政法单位先进工作者的拟表彰对象,这些个人在各自的岗位上展现了出色的工作能力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是政法系统中的佼佼者。
这份名单的发布,不仅是对吉林省政法系统各单位和个人过去工作的肯定,也为未来的政法工作指明了方向,激励着大家继续努力,为政法系统的建设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吉林省政法系统此次评选表彰活动,彰显了对政法工作的重视和对政法工作者的尊重,同时也彰显了吉林省政法系统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和贡献。深入解读文本,重塑文章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