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符合医保报销的情形
若因病理原因(如药流不全、稽留流产、胎儿畸形等)需住院清宫,费用通常可报销。住院期间的床位费、手术费、药品费等符合医保目录的项目可按比例报销。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因先兆流产住院的,可按武汉医院86%(在职)/88.8%(退休)比例报销。 2. 不可报销的情形
非病理原因(如个人意愿终止妊娠)的住院清宫费用,医保通常不覆盖。 门诊清宫手术一般不予报销,需住院才可能纳入报销范围。 3. 报销流程与材料
住院时使用医保卡直接结算,或出院后携带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材料至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 若涉及生育保险(如计划内怀孕因胎儿问题流产),需额外提供结婚证等材料。 建议提前咨询医院医保办或武汉社保部门(电话12333),确认政策及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