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须知:宁波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须知
尊敬的报告主体,您好!在宁波市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们,请留意以下关于年度报告的提交事项。
一、年报对象及时限
在宁波市范围内的各位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是您们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时间。请务必按时完成。
二、网上申报流程详解
1. 登录系统: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点击“企业信息填报”,选择“浙江”地区。
2. 身份认证:企业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或者通过“工商联络员”手机验证码登录(初次操作需先注册联络员)。个体工商户则可选择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结合负责人身份证号进行登录。
3. 年报信息填写:按照页面提示,详细填写以下内容:企业基本信息(地址、联系电话等),股东及出资信息,资产状况信息(营业收入、纳税总额等),社保信息(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等),如有党建信息也需填写。
4. 提交并公示: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系统将自动进行公示,无需人工审核。提交后可通过公示系统查询年报状态。
三、重要注意事项提醒
1. 截止时间:年度报告需在每年6月30日前完成,逾期未报将可能影响您的正常经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 信息真实性:所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虚假信息将会面临信用惩戒。
3. 修改权限:在6月30日前,您可以自行登录系统修改并重新公示。
4. 其他申报要求:外资企业、海关管理企业除了年度报告外,还需报送相关联合年报。
四、常见问题解答
遇到以下情况该怎么办?我们为您提供了解决方案:
忘记联络员信息:请携带营业执照、身份证到属地市场监管所重置。
个体工商户简化填报:部分数据项可选择性填写,以减轻您的负担。
纸质年报:仅在系统故障等特殊情况时考虑,需联系市场监管局申请。
五、咨询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拨打政务服务热线:0574-12345,或前往属地市场监管所或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咨询。
为确保顺利填报,建议您提前准备好相关经营数据。顺利完成填报,是对您企业最好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