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遥远的旅行中,我们总是忍不住要那陌生的味道。澳门的肉脯肉松、马来西亚巴厘岛的燕窝,这些美味诱惑无处不在。在我们尽享这些异国风情的的农业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第1712号公告却提醒我们,某些特产是禁止携带或邮寄进境的。这一名录的调整,源于我国对外交往的快速发展以及外来有害生物传入的风险逐年加大。
自1992年的名录发布以来,这个目录经历了长达二十年的重大调整。新的名录相对于旧版,有着三大显著变化:动物和植物的禁止进境物名录合并;对活动物、肉类、奶制品、动物源性饲料、蔬菜、植物产品的限制范围扩大;并且明确将燕窝、动物源性中药材等列为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物品。
这次调整中,与我们普通市民关系紧密的禁止进境产品之一就是肉制品。过去,只有生的或未经完全加工的肉制品被限制进境,而现在,熟肉及其制品也被列入禁止进境名单。这意味着我们在台湾、澳门等地购买的肉松、肉脯、火腿、香肠等都不能携带或邮寄进境。这一变化对于习惯带回当地特色的游客来说无疑是一个提醒。
除了这些传统特色产品,燕窝也是东南亚旅游的热门特产之一。尤其当我们前往马来西亚、巴厘岛等地旅游时,燕窝总是吸引着我们购买。但根据新《名录》,燕窝也是禁止进境的。虽然罐头装燕窝例外,但游客更倾向于购买燕盏。新《名录》的实施可能会影响到未来出境游的进店项目。
除了出境的游客和商旅人员需要注意外,对于热衷于境外网购的“网购大军”,同样需要注意不能携带或邮寄禁止的动植物及其制品入境。检验检疫人员在查验时,只要物品在新《名录》中明确禁止进境,任何方式都是行不通的。这一规定在一则网帖中也得到了证实。
在我们尽享异国风情的也要遵守相关规定,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对于那些诱人的特产,我们可以选择品尝但尽量不要带回。毕竟,遵守规定是我们旅行愉快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