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即将迎来统一监管。近日,银等有关部门起草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贷业务,统一监管规则和经营规则。该《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标志着网络小贷行业正式迈入规范化管理的新阶段。
该《办法》明确了监管主体,详细规范了网络小贷业务的经营过程,包括风控体系、单户上限、信息披露等方面。其中,特别强调了禁止跨省展业,划定了联合贷款出资不低于30%的红线。这一系列的规范措施将有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防范金融风险。
在业务范围和准入条件方面,《办法》厘清了网络小贷业务的定义和监管体制。想要经营网络小贷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需要依法获得网络小贷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主要在注册地所属省级行政区域内开展业务。未经批准,不得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网络小贷业务。对于注册资本、控股股东、互联网平台等方面,《办法》也设定了严格的准入条件。
此次《办法》最受关注的是对于网络小贷门槛的大幅抬升。新办法要求本省区域内经营的网络小贷注册资本起步要求是10亿元,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的网络小贷需要50亿元,且均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这一门槛的提高,将使多数网络小贷公司难以达标。
除了注册资本要求外,《办法》还对经营网络小贷业务的公司的控股股东、主要股东信用、组织机构等方面设置了准入条件。在对外融资和联合贷款出资比例方面,《办法》也划定了红线。其中,联合贷款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这将有力约束联合贷款规模,限制一些高杠杆的联合贷业务。
这次《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是对网络小贷行业的一次重要规范。它将使网络小贷业务正本清源,明确合法与非法,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通过设定较高的注册资本要求和严格的准入条件,提高了网络小贷行业的门槛,有助于优化行业竞争格局,推动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