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不断凸显,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尽管有关于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法律法规,但由于打击力度不足,许多违法行为仅受到罚款等轻微处罚,难以起到震慑作用。为此,成都市金牛区检察院果断采取行动,启动行刑衔接机制,旨在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从严从快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行刑衔接机制,又称为“两法衔接”,是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行政监察机关共同实施的一种工作机制。该机制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降格处理等现象的发生,确保涉嫌犯罪的案件能够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以成都“毒鸭肉”案为例,金牛区检察院在接到行政执法部门的线索后,立即启动行刑衔接机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将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并引导公安机关取证。在该区公安机的努力下,犯罪嫌疑人陈以和任哥被批捕。
据了解,2013年3月5日,在成都某餐饮文化有限公司所属餐馆内,9名食客因食用含有超标亚硝酸盐的鸭肉而中毒。金牛区疾控中心立即对食材进行检测并确认问题。经过金牛区检察院的介入,公安机关成功逮捕了涉案的犯罪嫌疑人。检察院认为,两人在食品中掺入国家明令禁止的添加剂亚硝酸盐,危害公民生命健康,已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为了维护正常的食品生产、销售秩序,保障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防止类似食品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成都市金牛区检察院已经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对涉案的餐饮公司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行刑衔接机制的推行,将大大增加执法部门的打击力度,有助于执法部门从严从快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安全。这一机制的实施,不仅体现了对食品安全的重视,也展现了执法部门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责任和担当。我们期待这一机制能够在更多领域得到推广,为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安全福祉贡献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