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承诺,诚信至上
一、承诺之心声:坚守诚信底线,共创和谐医保
我们深知,医保不仅是民生所盼,更是社会的稳定器。在此,我们郑重承诺:
1. 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国家医保政策法规,遵循《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指引》和《保险代理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守则》,决不触碰法律红线。我们将以诚信为本,维护医保基金的安全与稳定。
2. 服务至上,规范流程:我们将如实告知患者保险权益,不夸大、不误导。在诊疗过程中,我们将坚决杜绝虚假报销和过度医疗等行为。我们承诺保护患者隐私,绝不泄露个人信息。
3. 守护基金安全:医保基金是民生之本。我们坚决维护基金安全,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并接受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督。
4. 便民利民,优化服务:我们致力于简化办事流程,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为您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
二、承诺主体分类详述:
1. 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我们要求合理检查、规范用药,不代签文书。建立严格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确保每一粒药都安全有效。
2. 医保局及部门:我们积极推进医保改革,如DRG支付方式改革。公开监督渠道,坚决打击违规行为,确保医保公平、公正。
3. 企业与单位:我们将诚信申报医保缴费基数,保障职工权益。认真履行合同协议,维护诚信形象,共创和谐劳动关系。
三、承诺书获取与签署:
为方便大家获取承诺书,可通过医保局官网或政务平台(如“穗好办”)下载电子版。部分模板也可在百度文库等平台找到。个人需仔细阅读并签字确认,单位则需加盖公章。未约定时效的承诺书视为长期有效。
四、监督与责任担当:
如有违反承诺的行为,我们将面临行政处罚或协议解除。若您发现问题,可通过公开电话(如兴平市医保局监督电话38155801)进行反馈。我们诚邀您共同监督,共创诚信医保环境。
为了您的权益,为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让我们共同守护医保承诺,共建诚信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