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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医务人员私下向患者售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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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5-30 08:50
  • 来源:www.renliu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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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繁军揭示假人血白蛋白悲剧:青岛患者贾某成植物人

在青岛,一场因假人血白蛋白引发的悲剧震惊了市民。贾某因患病在当地一家医院接受治疗,术后恢复阶段,因血液蛋白含量较低,医生建议使用人血白蛋白。由于医院内无此药品,且其他医院也极少有存货,贾某的家人在焦急之中,从医院的一位护士手中购买了65支人血白蛋白,花费3万余元。

这些白蛋白的包装上显示生产自“三九集团湛江开发区双林药业有限公司”,批号为20070924。一个多月后,贾某使用白蛋白后身体状况急剧恶化,全身水肿,剧烈疼痛,眼睛无法睁开。医生怀疑可能是购买的“人血白蛋白”存在质量问题,提醒家属立即更换药品。

贾某的家人紧急从其他渠道购买白蛋白后,贾某的病情有所好转,但已失去意识,成为“植物人”。后经权威部门检验证实,贾某家人购买的人血白蛋白是假药,其含量仅为5.1%,与国家要求的95%以上的标准相差甚远。

警方介入调查后,查明假人血白蛋白出自医院急救车驾驶员徐某之手。徐某被逮捕,参与卖药的护士也受到警告处分并调离岗位。

事件发生后,贾某的家人要求医院承担责任。医院则认为,虽然护士向患者家属售卖假药,但这是私下交易,药品并未通过医院的正规程序进入药库,医院对此事并不知情。尽管如此,医院仍然强调患者自购药品的规定,即必须先向医生申请并签字确认。但医生没有审查药品真伪的责任。贾某的家人确实履行了这一手续。

案件分析:

这一案件引发了人们对医患双方责任的深思。患者应选择正规渠道购买药品,不能向不具有经销资质的个人或单位购买。购买时应索要正式发票,否则后果自负。医院工作人员销售药品的行为容易使患者误解或失去警惕。由于这种买卖行为完全是个人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应由买卖双方自行承担。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医院工作人员向患者销售药品后,药品通过医院的治疗行为使用,或者药品费用由医院支付的情况下,医院应承担相应责任。但无论如何,医院应强化服务意识和管理,严格禁止医务人员向患者销售药品。在当前医药行业状况复杂的情况下,医院应提供必要的专业和信息服务,而不是仅实行申请审查使用制度。

本案的教训对医疗机构来说是一个警示,应充分认识到医务人员擅自向患者销售药品的危害性。医疗机构应加强管理,坚决杜绝这种行为。否则,如果医院明知医务人员非法销售药品而不制止,甚至为其结算费用,医院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健康是人们关注的重要问题,除了本案所揭示的医药信息外,还有更多精彩健康资讯值得人们去了解和关注。让我们从了解信息开始,为健康的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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