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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独生子女家庭保险调整 子女意外身故险升至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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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5-30 08:01
  • 来源:www.renliu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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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独生子女家庭与农村双女户家庭综合保险新举措揭晓

昨日,笔者从西安市计生委获悉,今年,针对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双女户家庭的综合保险政策迎来了一系列新的变革。不仅参保费用有所减少,保险责任范围也有所扩大,保障水平更是显著提升。其中,子女作为第一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大幅上升,意外身故和疾病身故的保险金额从原先的15000元提升至50000元。

自2012年起,西安市在雁塔区等六个区县逐步试点计生家庭综合保险项目,受到广大群众的热烈响应和支持。去年11月,西安市人口计生委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承保方,并决定在所有区县推广此项工作。目前,雁塔区、高陵县、蓝田县等区县的符合参保条件的家庭已全部参保。其他如新城、碑林、莲花等区县也将30%的符合条件的计生家庭纳入了参保范围。

本年度子女参保年龄限定为1998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间出生,保险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持西安市户籍的独生子女及农村双女户子女及其父母(监护人)均可参保。特别的是,0-16周岁的独生子女及农村双女户子女被设定为第一被保险人,其父母或监护人则为第二被保险人。

关于理赔,若第一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因疾病身故,将不予赔付。而其他保险责任仍继续有效。对于续保,则无需再等待期。据西安市计划生育协会项目负责人张峰介绍,今年的保险政策有三大亮点:参保费用减少、保险责任加大、保障水平提高。其中,第一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新增了意外伤残保险,而第二被保险人则新增了意外伤害医疗费和疾病住院医疗险责任。

张峰详细解释了保险金额和赔付比例的调整。对于第一被保险人(子女),意外身故和疾病身故的保险金额从原来的15000元提高到50000元,新增的意外伤残保险金额为50000元,并且赔付比例高达100%。而对于农村双女户家庭的子女,现在每人都能享受到全额的保险金额赔付,也就是每人50000元。

第二被保险人(父母)的保险金额也有所提高,其中意外身故和疾病身故的保险金额提高到50000元,并新增了意外伤害医疗费、疾病住院医疗险,保险金额均为10000元。整个保险方案的细节都是为了给这些家庭提供更全面、更实际的保障。

这一系列的改革措施显示出西安市对计划生育家庭的深切关怀与保护。这不仅为这些家庭提供了实际的经济保障,也为他们的生活带来了更多的安心与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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