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共卫生服务质量评价方案征询意见中
(记者 余海蓉 报道)昨日,记者从市卫生部门获悉,我市即将迈入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新时代。为响应《关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市卫生部门精心策划并制定了《深圳市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整体评估实施办法》。目前,该方案正在广泛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自明年始,我市将正式实施这一评估机制,对全市各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质量进行公正、公开的评分,并由市卫生局每年公布评分结果。
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是一个关乎每一个市民健康福祉的重要话题。它涉及到各类公共卫生机构开展活动的质量,以及这些服务所能达到的健康结果。此次评估的内容涵盖了全市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机构,从基础设置、服务过程、最终成果到市民满意度等多方面进行全面评价。
据了解,此次评估的对象相当广泛,包括市内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院、慢性病防治机构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以及承担公共卫生职能的各级医院和社康中心。评估流程将分为单位自评、区级评估和市级评估三个层次。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市级评估将引入专业的中介机构进行群众满意度的调查,确保评价结果更为客观公正。群众满意度在整个评分体系中的占比高达30%,凸显了市民意见在评价中的重要性。
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根据最终的评估得分,各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将被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这一评分不仅仅关乎各机构的声誉,更是作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各公共服务机构经费分配、单位负责人考核以及评价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水平的重要依据。市、区卫生局将建立专项档案,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和比较,不断完善评估体系,确保公共卫生的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这一评估方案的实施,无疑为我市的公共卫生服务注入了新的活力,为广大市民带来了更高质量、更贴心的公共卫生服务。期待在不久的将来,深圳的公共卫生服务能够更上一层楼,为市民的健康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