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通报:两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铅
人民网北京报道,近日国家药监局在其官网发布了一份令人关注的通告——《关于2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2021年第100号)。据该通告显示,两批次化妆品被发现含有禁用原料铅,产品分别为才木始活性炭海藻精华泥膜和白美人金银花爽身粉。
经过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等单位的严格检测,才木始活性炭海藻精华泥膜(批号BJC26C1A)的铅含量高达11.9mg/kg,而白美人金银花爽身粉(批号2006021)的铅含量更是惊人,达到了34mg/kg。
这一消息引起了广大消费者的关注,因为铅是一种有毒物质,可以通过皮肤吸收,长期使用会对人体的神经、心血管和骨骼等系统造成损害。特别是对于婴幼儿来说,他们的皮肤更加娇嫩,过量吸收铅可能会对身体多个系统产生不良影响,甚至影响儿童智力发育。
国家药监局对此高度重视,要求上海市和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相关企业依法立案调查,严肃查处。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也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这两批次化妆品,并对进货查验记录进行调查,追根溯源。如果发现任何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明确规定,化妆品中的铅含量应≤10mg/kg。《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更是强调,儿童化妆品配方应选用有长期安全使用历史的化妆品原料,不允许使用以祛斑美白、祛痘、脱毛、除臭、去屑、防脱发、染发、烫发等为目的的原料。
此次事件的发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化妆品时要更加谨慎,同时也呼吁化妆品企业加强自律,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希望相关部门能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为消费者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化妆品使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