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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虹市首富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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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6-16 09:42
  • 来源:www.renliu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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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介绍:《西虹市首富》背后的版权风波

电影《西虹市首富》于2018年7月震撼上映,编剧王倩却声称该电影与其未公开发表的剧本《财产继承者之“有钱了”》存在相似性,涉嫌侵权。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让我们深入了解一下这个案件的背景及判决结果。

一、案件背景

电影《西虹市首富》上映后,编剧王倩主张该电影在人物设定、情节设计等方面与其剧本存在实质性相似。她以著作权侵权为由,将编剧及出品方等六名被告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赔偿道歉并赔偿损失。

二、判决结果

1. 一审判决(2019年)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涉案电影与王倩的剧本在具体表达上并不构成相同或实质性相似。而且,王倩未能提供确凿证据证明被告实际接触过其剧本或存在接触的可能。法院驳回了王倩的全部诉讼请求。

2. 二审终审(2021年9月29日)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维持了一审的判决,认定《西虹市首富》不构成抄袭。法院在判决中指出,王倩虽然声称曾通过微信或邮件发送剧本给被告之一林某宝,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对方实际接触过作品。两作品在人物关系、具体情节等方面的相似点并未达到“难以解释的巧合程度”,且部分相似内容源于电影《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西虹市首富》已取得合法改编授权。

三、法律依据与争议焦点

法院在判断侵权行为是否成立时,主要依据“接触+实质性相似”原则。本案中,原告既未证明被告接触过剧本,也未证明两作品在独创性表达上高度相似。独立创作可能性也是法院考虑的重要因素。同类题材作品中,相似思想或场景设定可能由不同作者独立完成,并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范畴。

四、案件影响

此判决重申了著作权保护中对“独创性表达”的严格界定,强调思想与表达的二分法原则。对于影视行业改编授权的合法性提供了司法支持,明确合法改编与抄袭的界限。此案判决结果对于行业内的版权保护及创作环境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五、结语(注)

截至2023年5月6日,未有公开信息显示本案存在后续再审或改判。此案为影视行业版权纠纷提供了一个典型的法律案例,对于保护原创作品、促进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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