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我国的法律体系也在不断地更新和完善。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废止以及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编所取代,便是其中的一项重要举措。这一调整并非意味着婚姻制度的废除,而是法律体系的进一步整合与更新。
自2021年1月1日起,原本散落在《婚姻法》中的关于结婚、离婚、财产分割等条款,已经被整合至《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中。这一变革使得我国的法律体系更加系统、完善,也更好地适应了现代社会的需求。
在整合的过程中,新增了离婚冷静期制度。这一制度的设立,旨在给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时更多的思考时间,避免冲动离婚。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都有权利撤回申请,这也为那些因短暂矛盾而提出离婚的夫妻提供了重新审视彼此关系的机会。
除了法律框架的调整,婚姻家庭编还对夫妻间的权利义务进行了修订。其中,隐瞒重大疾病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受害方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这一规定更加保障了婚姻中的知情权与公平。全职家庭主妇/夫在离婚时可请求家务劳动补偿,这一修订也体现了对弱势方的保护。删除了“疾病禁止结婚”的条款,改为婚前患病需如实告知,更加符合现代社会的价值观和人权观念。
除此之外,婚姻法中的计划生育内容也被取消,这体现了国家对个人生育决策权的尊重。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的完善,也能防止一方被恶意负债牵连,更好地保护了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婚姻法废止只是法律编纂形式的改变,原核心原则如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仍然有效。这意味着,公众在处理婚恋事务时,仍然需要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为依据。
这次婚姻法的调整与完善,体现了我国法律体系的进步与时代的发展同步。在尊重个人选择、保护合法权益的也体现了对家庭、婚姻等传统价值观的坚守与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