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著作权归属争议
曾经风靡一时的动画形象,如大头儿子、小头爸爸和围裙妈妈,源自刘泽岱于1994年的创作。由于当时并未签署合同明确著作权的归属,这一归属问题引发了长达数年的争议。回溯至2015年,杭州滨江法院曾做出判决,认定刘泽岱拥有原始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且其转让行为合法。当时的央视翻拍新版动画被判定侵权,需赔偿130万元。最高法于2022年对此案进行了提审改判。根据最高法的判决,央视通过支付报酬等行为取得了改编权,因此新版动画人物形象的著作权归属于央视。
这一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对于1994年的委托创作,双方未做出权属约定的法律认定,以及后续转让行为的合法性。整个案件的历程揭示了著作权法在对待历史事实与法律关系上的复杂性和权衡。
二、商业化衍生品侵权案件
在版权归属问题之外,商业化衍生品的侵权问题也屡见不鲜。央视在维权方面取得了一些胜诉案例。例如,杭州大头儿子公司未经许可生产玩偶等商品,最终被法院判决赔偿28万元。深圳法院也终审判决杭州某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央视80万元。
法院在处理这些案件时,认定衍生品生产销售属于商业性使用,不属于合理使用范畴,因此需承担赔偿责任。作为新版动画的著作权人,央视对商业化使用的形象享有排他权利。
三、案件启示
这两个案例给我们带来了一些深刻的启示。在委托创作时,必须明确约定版权归属,以避免类似的历史遗留问题。著作权法对历史事实与法律关系的权衡体现了司法实践的动态发展。对于商业开发而言,获得完整的授权链条至关重要,否则将面临高额的赔偿风险。
这些案例不仅揭示了著作权法的复杂性,也为创作者、商家和消费者提供了宝贵的法律参考。在知识产权日益受到重视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尊重他人的著作权,同时也应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