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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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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5-09 14:42
  • 来源:www.renliu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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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心职责与机构调整之路

一、核心职责概览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为国家的经济卫士,承担着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重要职责。其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市场监督与行政执法:深入贯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对市场交易行为及网络商品交易活动进行全方位监督。对于市场上出现的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坚决查处。

2. 食品安全与消费维权:在流通领域,肩负着商品质量与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责任。对于市场上出现的假冒伪劣商品,坚决予以打击,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放心的购物环境。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 打击违法经营活动:对于违法直销、传销案件,依法进行查处,规范市场秩序。对直销企业及经纪人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政管理和动产抵押登记。

二、机构调整与职能转变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发展的需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也在不断地进行机构调整和职能转变。

整合至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辽宁省机构改革方案》,原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职责已经整合至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这一举措强化了综合监管职能,提高了市场监管的效率。取消了省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再直接参与企业评比达标活动及广告职业水平评价工作。这一调整简化了行政审批流程,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服务。

三、行政执法与信息公开

1. 行政处罚公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门户网站等渠道,公示行政处罚信息。这一举措构建了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对于规范市场秩序、震慑违法行为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 多渠道信息公开:除了传统的公告方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还通过官方网站、政务微博、办事大厅自助查询机等途径,发布政策法规、办事指南。这一举措提高了政务的透明度,方便了企业和公众获取相关信息。

四、登记管理与授权分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省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及监督管理。为了提高管理效率,已经授权沈抚示范区行政审批局办理特定区域的企业登记业务。这一举措优化了属地管理效率,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服务。也体现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从单一监管向综合执法、服务型职能的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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