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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由谁进行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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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4-27 08:01
  • 来源:www.renliu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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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之根,立人立德之基石

一、家庭教育的主体担当者

家庭教育之重任,首先落在每一位未成年人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的肩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条明确规定,父母或监护人是家庭教育的直接责任人,他们需要通过道德品质、身体素质、文化修养等多方面的培育和引导,为未成年人的成长铺设坚实的基石。祖父母、成年兄弟姐妹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亦需齐心协力,共同承担起教育的责任。

责任之中亦有边界,父母或监护人在履行教育职责时,不得对未成年人存在任何形式的歧视,更不得伤害他们身心健康的家庭暴力。

二、国家与社会的协同支持

家庭教育并非孤立之事,国家与社会也为之提供了强大的支持。国家通过制定专项规划、将其纳入公共服务体系、财政保障等方式,为家庭教育提供全方位的指导和服务。教育行政部门、妇联等机构更是担当起统筹社会资源的重任,努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地方性的法规,如《云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更是对家庭教育的责任和实施进行了详细的规范,强调了家庭教育与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的契合性,并高度重视保障未成年人的隐私权。

三、实施家庭教育的核心要求介绍

实施家庭教育,首先要明确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深融入其中。尊重每一个未成年人的个体差异和人格尊严,结合科学的教育理念,灵活运用各种教育措施。与此家庭教育还需要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合作,形成协同育人的强大机制。

家庭教育之旅以父母或监护人为核心责任主体,国家和社会为其提供支持和保障,确保家庭教育的科学性和合法性。这是一场关乎未来、关乎希望的教育之旅,让我们携手共进,为孩子们的明天播下希望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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