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一直以来都是我国医疗服务中的一项重要挑战,几乎每一家医院都或多或少地面临这样的纠纷。为了更加科学有序地处理这些纠纷,维护广大人民和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吉林市近期启动了一项全新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
这项机制的启动仪式上,副市长杨金顺亲临现场并发表了重要讲话。随着医疗行业的不断发展和患者数量的增加,医疗纠纷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对此,市通过行政立法,正式颁布了《吉林市医疗纠纷处置办法》第222号令,以建立处理医疗纠纷的长效机制。
杨金顺副市长强调,要确保这一调解机制发挥实效,必须重点关注三个方面的工作。要深刻理解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重要性,从源头上消除或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防止矛盾激化升级,影响社会稳定。
要切实发挥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中心的调处作用。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明确责任、化解矛盾是前提,同时也要坚持调解优先,为医患双方搭建一个平等、互通、互信的平台。调解过程必须遵循自愿原则,确保调解协议的达成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调解的独立性和规范性也不容忽视,这样才能提高调解的公信力,树立调解的权威。
要促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的健康发展。各相关部门要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生的高度来认识这一问题,为医调中心的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司法、卫生、公安等职能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全力推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的持续、健康、良性发展。医疗机构也要加强风险防范,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积极支持配合医调中心的工作,共同为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打造“平安江城”贡献力量。
我们相信,只要这一机制得到有效实施,我国的医疗环境必将得到显著改善。解决好看病难的问题,降低药品价格,将极大地改善人民的生活品质,为国家的迅猛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我们期待着这一机制能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进步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