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包装的警示标识问题引起了众多专家的关注和呼吁。针对现行包装标识的调整,中国总公司日前发布通知,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与讨论。对此,业内人士指出,尽管有所调整,但当前的包装警示标识仍与世界卫生组织《控制框架公约》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
回顾历史,2008年国家专卖局和质检总局共同制定了一项关于包装警示标识的规定。该规定详细说明了国内销售包装的警语内容,并要求在条盒包装的正反两面展示这些警示标识。现行的包装警示标识在实施过程中仍受到关注。
针对此次包装标识的调整,具体措施包括加大警语字号、撤销英文警语以及确保警语字体与背景色差的明显性和醒目性。条包的字体高度不小于6.5毫米,盒包的字体高度不小于4毫米。专家对此提出质疑,指出由总公司负责制定包装警语设计并不合理,也不符合法律。根据《控制框架公约》的规定,使用的健康警语应由制定并强制执行。
烟盒这个方寸大小的载体,在控烟界与业之间成为必争之地。尽管大多数吸烟者声称能注意到包装上的健康警告,但警告的有效性仍然受到质疑。烟盒上的健康警语需要具体描述吸烟的危害,以起到真正的警示作用。目前我国健康警语的内容尚不够具体,没有直接告知吸烟的后果,也未采用图片形式来增强警示效果。
近期,一项针对我国11个省份38839名在校中学生的使用情况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尽管“吸烟有害健康”的警语广为人知,但真正拒绝的学生比率并不高。这表明现有的警示方式对于尝试吸烟的中学生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有观点认为,通过漫画、影视等多种形式宣传危害,可能更适合中学生群体。国外包装上冲击力的图片也给人们留下了深刻印象,这种宣传方式或许更有助于警示和劝阻青少年尝试吸烟。
包装的警示标识问题仍然严峻,需要更多的努力和创新来加强警示效果,真正起到预防和控制危害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