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休年龄调整与弹性退休的规定(针对女职工)
一、关于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的女职工(女干部/管理人员)
调整细则:
自2025年1月1日起,退休年龄将每4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长至58周岁。
示例:
以1970年1月出生的女干部为例,其原本应在2025年1月达到退休年龄。按照新的调整规则,其退休年龄将延迟至2025年4月,即55岁3个月。此后,每延迟1年,退休年龄增加3个月,在15年内逐步过渡至58周岁。
二、关于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职工(女工人)
调整细则:
从2025年1月1日开始,退休年龄将每2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长至55周岁。
示例:
以1975年1月出生的女工人为例,按照新规定,其退休年龄将从原定的2025年1月延迟至2025年7月,即50岁6个月。此后,每延迟1年,退休年龄增加6个月,在15年内逐步过渡至55周岁。
三、弹性退休规定
提前退休:
在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后,职工可自愿申请提前退休,但提前的时间不得超过3年,且不得低于法定的原退休年龄(女工人50岁、女干部55岁)。
延迟退休:
经与单位协商一致,职工可弹性地选择延迟退休,最长可延迟3年。
四、特别说明
女工人与女干部的区别:以职工的岗位性质(管理岗/非管理岗)为准,而非其职称或档案身份。
特殊工种:对于原本45周岁可退休的女职工,新的规定是每2个月延迟1个月退休,逐步延长至50周岁。这一调整旨在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的变化与发展,确保养老基金的可持续性,同时照顾到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和利益。希望广大女职工能够理解和支持这一改革,共同为社会的长远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