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如同医疗体系的指南针,指引着医疗机构药品的配备和使用方向,涵盖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他医疗机构两大领域。多年来,这个目录历经数次修订,每一次都承载着改善民生健康的期望。经过近三年的打磨,今年终于将迎来全新面貌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并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
随着春风拂面而来的暖意,卫生部昨日发布了《2012年卫生工作要点》。在这一蓝图中,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范围被置于重要位置。村卫生室作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一环,将得到进一步的推动与实施。各地非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将逐步被纳入这一制度,共同为百姓的健康保驾护航。
回望2009年,我国正式启动了基本药物制度。那时,《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版)》的发布,如同破晓的曙光,为百姓带来了希望。目录中遴选了307种基本药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也增补了部分药品种类。
虽然这一制度在全面覆盖基层医疗机构后,成功降低了药价,但在供应和数量上仍存在一些问题。患者们或许会有这样的疑惑:为什么有些常用的廉价药品在医院却难以找到?这背后的原因值得深思。针对这些问题,卫生部部长陈竺在全国药监工作会议上明确表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需要进一步扩大,旨在适应所有医疗机构的用药需求,同时提高药物的供应能力,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对此,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表示赞同并认为,未来我们还应继续扩大基本药物目录的范围。可以尝试在基层医疗机构中引入打包付费机制,如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和总额预付等。通过明确门诊统筹基本医疗服务,保障患者一般诊疗费和其他必要的基层医疗服务费用的支付。这不仅不会降低社区医疗机构的收入水平,还能确保患者获得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期待在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指引下,医疗体系能够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