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因《夏洛》这部影片,我接触到了所谓的“思想表达二分法”。不是我难以理解它,而是之前我并未对此有所了解。至于这个“二分法”在大陆的法律中是否被采纳,我无从得知。如果并未采纳此法,那么关于两部影片的讨论就失去了实际意义。既然你提到了这个观点以及韩国影视的“三宝”——车祸、癌症、治不好,我就在此发表一些个人的看法。
这些元素在韩国影视作品中确实普遍存在,但对我来说,我更关注这些元素是如何被“表达”出来的。换句话说,我更关心的是具体的方法和手段,而非单纯的“思想”。以车祸、癌症和治不好为例,能否在韩国影视中找到两部作品,它们虽然拥有相同的“思想”,但却采用了截然不同的“表达”方式?就像《夏洛》和《佩姬》那样,它们在具体的情节、人物关系、命运发展等方面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性。
对于你提到的三点相似点——佩姬老公的搞笑发型、主角的选举方式以及主角穿越后对母亲的拥抱,我认为这些都是具体的“表达”手段而非“思想”。它们与我所理解的“表达”息息相关,这包括了故事情节的推进、人物关系的构建、命运的转折等等。而这三点在两部作品中的相似性,也说明了在创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借鉴或启发。
关于你提到的“思想表达二分法”,我认为在这个基础上还有更深层次的空间。思想本身是抽象的,但表达却是具体的。在艺术创作中,抽象的思想必须通过具体的手段来体现和证明。以恋爱中的“爱”为例,它是抽象的,但眼神、言语、行动等都是具体的表达手段。如果有人模仿别人的表达方式来追求爱情,是否能算作真正的创作?这需要我们去深入。
再看你所说的“大家所受教育与生活的背景相似,出现‘英雄所见略同’的情况并不意外”。对于两部电影相似的问题,我认为这不能简单地归因于教育背景和生活背景的相似性。在浩如烟海的影视作品中,为何只有《夏洛》和《佩姬》如此相似?这并非偶然,而是创作者在创作过程中的选择和决策所导致的。至于你提到的《冰与火之歌》与《史记》的对比,我认为这需要更深入的和研究才能得出结论。
我认为艺术创作中的“思想”和“表达”是密不可分的。创作者在创作过程中不仅要关注思想本身,更要关注如何通过具体的手段来体现这些思想。对于两部作品的相似性,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表面的对比上,更要深入其背后的创作动机和表达方式。最后我想说,无论是创作者还是观众,都应该尊重原创精神并鼓励创新。客观而言,即使是相似的题材或主题也需要通过不同的表达方式来呈现独特的艺术魅力。就像小学生写关于妈妈的作文一样即使都是勤劳善良的妈妈也会因为不同的表达而展现出独特的魅力否则就会像《夏洛》和《佩姬》一样被质疑抄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