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生理性失眠可以分为暂时性与持久性两种类型,它们的区别在于失眠持续的时间。一般而言,持续三周以内的失眠被视为暂时性,而超过三周的则归为持久性。几乎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经历暂时性的心理生理性失眠,这种阶段的睡眠减少被认为是正常人的少睡,多数情况下不需药物治疗即可自愈。
当这种失眠持续下去并与周围环境建立条件反射时,它会转变为持久性心理生理性失眠,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失眠症。失眠症是睡眠不良素质与习得性失眠因素相结合的结果。这种类型的失眠通常起源于某一生活事件,起初是暂时的,但后来会附加习得性因素。最常见的情况是对睡眠不足过分担心,特别是在晚上,担心又是一个不眠之夜。这种担忧会提高生理上的警醒程度,导致越是想入睡越睡不着。
正常人的少睡是一种体验,例如在知道第二天需要早起时,我们可以不用闹钟就能按时醒来。这种心理活动的定时唤醒是机体处于正常健康状态的一个标志。当我们面临应激事件时,如晚上有事情要做或有娱乐消遣,我们可能会通宵不眠。这些早醒和应激时的睡眠减少都是暂时性的,是正常的心理生理现象,不属于失眠症。
一个人躺在床上却想着各种心事,或者忍受着躯体疾病的痛苦,受到精神和环境的不良影响等,都可以使大脑皮质持续兴奋,导致入睡困难。任何人都可能由于上述某种原因偶尔出现入睡困难或通宵不眠,这些失眠虽然表现为“症状”,但不划归为失眠症。因为这些失眠是有原因的,有的属于正常的心理生理现象,有的是由于内在或外在的客观原因而导致。
失眠症是持久性的心理生理失眠。引起生活事件可以是正性的(引起愉快、兴奋的),也可以是负性的(引起痛苦、压抑的),可以是过去的、现在的、将来的或预期的。失眠症患者的失眠引起的痛苦程度较轻,如躯体疾病或精神障碍引起的痛苦。心理生理性失眠的持续化与失眠条件行为的形成有关,心理和行为的治疗对这类疾病有良好的效果。长期服不仅无效,还容易引起药物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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