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电动滑板车事故引发争议,责任划分与赔偿成焦点
2023年7月4日晚,在成都高新区的某下穿隧道内,一场突如其来的事故让两个生活轨迹平行的人交汇在一起。小文,骑行电动助力滑板车,与外卖骑手小林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小林脾破裂、肋骨骨折等严重伤势。此事之后,小林的命运发生了巨大转变。
关于此次事故的关键争议点,首先在于事故原因的调查。小文声称自己按照导航路线行驶,然而事实调查发现,她所驾驶的电动滑板车并无牌照,且存在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的行为。而小林的电动自行车同样无牌照。成都交管局经过复核,认为最初的责任认定存在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的问题,并指令重新调查。
争议的焦点之二在于责任的划分。最初认定小文负全责,但她对认定结果提出了行政复议。交管局明确指出,电动滑板车属于滑行工具,不能作为交通工具在道路上行驶。类似的案例,如2019年青羊区发生的滑板车撞人致死案,法院曾以过失致人死亡的罪名判处责任人刑罚并赔偿。
对于赔偿诉求,小林主张的36万元赔偿包括医疗费、伤残赔偿等。然而截至2023年11月,保险公司仅支付了约6.38万元,其余赔偿尚未达成一致。此案在成都高新法院开庭审理后并未当庭宣判,法院表示将择期作出判决。
小林的生活因这次事故而发生了巨变,他的劳动能力下降,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但他本人并未对外公开更多细节。而对于广大市民来说,这次事故也让他们对于新型交通工具如电动滑板车的法律地位和责任认定标准产生了更多的思考。
此案并非孤立的个案,它反映了当下社会新型交通工具普及与法律规范之间的冲突和矛盾。电动滑板车等新型交通工具的道路合法性及责任认定标准仍需进一步明确。而此案的最终责任划分和赔偿结果,将取决于法院对交管部门复核结论的采信程度。我们期待法院能公正、公平地审理此案,为公众带来一个明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