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的诊断,小曲的伤情包括开放性颅脑损伤等一系列严重症状,甚至被评定为一级伤残。面对如此严重的后果,商河一中及小曲双方对于事故的责任划分产生了争议。近日,济南中院对该案进行了终审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小曲作为高三学生,理应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在受到保安人员的指正后,他不但没有改正错误,反而选择了冒险入校的方式,这一行为被认定为导致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小曲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商河一中作为教育机构,在学生安全管理方面也存在一定的疏忽。在学生集中返校的情况下,学校应加强安保措施并保障学生安全顺利进入校园。但事故当天,学校安保人员并未进行充分的巡逻,相关工作存在缺失,因此商河一中应对本次事故的发生承担次要责任。
最终,商河一中被判赔偿小曲包括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在内的费用共计60余万元。这一判决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与严谨,同时也提醒我们,无论是学生还是教育机构,都应重视安全问题,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希望这起事件能引起广大读者对于校园安全问题的关注与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