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抗结核药物影响:异烟肼、利福平等药物可能增加药流风险,部分药物(如利福平)与流产药物存在潜在相互作用,需评估肝肾功能。

2. 药流禁忌症:若患者同时存在哮喘、心血管疾病或对米非司酮/米索前列醇过敏,则禁止药流。
1. 活动期结核:病情未控制时,药流可能增加感染风险或加重结核症状。
2. 孕周限制:药流仅适用于孕49天内,超期需选择手术流产。
需由结核科与妇产科医生联合评估,优先考虑以下情况:
术后需继续抗结核治疗,但需监测药物副作用(如肝功能)。结核活动期或体质虚弱者应暂缓妊娠,避免重复流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