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恢复良好时可适量做饭
若药流后仅轻微腹痛或出血(类似月经量),且无头晕乏力等症状,术后3天后可进行简单烹饪,但需注意:
2. 身体虚弱时应避免做饭
若出现持续出血、剧烈腹痛或发热等症状,需严格卧床休息1周,此时做饭可能加重子宫出血或感染风险。贫血或术后并发症患者应延长休养至2周以上。
若术后出血超过2周或腹痛加剧,需及时复查超声排除宫腔残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