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严格空腹服用,服药前后2小时内禁食。服药后2小时可少量进食易消化食物(如粥、面条),避免油腻辛辣。
1. 塞药前:需空腹,最后一次进食需间隔2小时以上。
2. 塞药后:观察30分钟至1小时,若无严重呕吐或腹痛,可逐步饮水并进食温热的流质食物(如米汤、藕粉)。若出现剧烈腹痛或呕吐,需暂缓进食并咨询医生。
- 药流后7-14天需复查B超确认孕囊排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