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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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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8-21 13:26
  • 来源:www.renliu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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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分类与税务指南

随着全球化步伐的加快,跨境贸易日益频繁,为进一步规范进境物品的管理,海关总署近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分类表》进行了更新。此分类表作为版本由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75号发布,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一、核心文件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分类表》是此次更新的核心。该分类表的更新原则为:已列名的物品直接归入对应类别,未列名的物品则根据其主要功能或用途进行分类,无法归类的则归为“其他物品”。这一新表替换了之前的2012年和2016年等旧版归类表。

二、配套文件与税率规定:

为确保税务征收的公正性,海关总署同步更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计税价格表》,明确了计税价格的确定规则。《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办法》(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11号)为此次调整的法律依据。以下为部分主要物品类别及税率示例:

食品、饮料(包括水产品、乳制品、保健品如燕窝、人参等)税率为10%。

酒类,如啤酒、葡萄酒、白酒等酒精饮料税率为50%。

纺织品及制成品如衣着、配饰、家纺用品等税率为20%。

皮革服装及配饰如各类皮质服装、包具等税率为10%。

三、特殊规定:

对于进境物品中的特殊类别,海关也有特殊规定。例如,抗癌药和罕见病药品按照货物税率进行征税(需参考财政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清单)。还有一些限制进境物品,如无线电设备、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国家货币等。

四、计税规则:

对于进境物品的计税规则,首先以实际购买价格为基础确定。若无法确定实际购买价格,则参考《计税价格表》或市场零售价。还有一个免税额度,即寄递物品总值≤2000元且应征税额≤50元可免税。

此次进境物品分类与税务的更新旨在更精确地管理进境物品,确保税务征收的公正性。如需获取更详细的分类和税率信息,建议前往海关总署官网查阅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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