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新农合新动向:住院统筹加门诊统筹,多项惠民政策并行
随着今年全市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全新调整,一系列令人振奋的消息传至广大市郊农民耳中。据市卫生局昨日公布的《2010年青岛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显示,今年我市新农合正式步入住院统筹加门诊统筹的运行模式。五市更是实现了补偿比例、起付线、封顶线、诊疗项目以及用药目录的“五统一”,标志着新农合制度在青岛市的进一步规范化与标准化。全市的参合率稳定地保持在99%以上,充分显示了农民对新农合政策的信任与支持。
对于广大农民朋友来说,最直接的利好消息莫过于门诊费用的报销。自今年起,门诊费用正式纳入新农合医疗报销体系。这意味着农民在村卫生室、镇卫生院就诊时,可享受到一定比例的补偿。其中中医药费用的补偿比例更是提高了10%,极大地减轻了农民的看病负担。当年累计门诊实际补偿费用,每位农民最高不超过200元。
住院费用方面,新农合的调整同样惠及每位农民。参合农民住院的补偿起付线已经明确,一级、二级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分别设定,使得补偿更加公平合理。医疗费用在1万元及以下的,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将给予不同比例的补偿;超过1万元的,补偿比例也有所区分。值得一提的是,中医药费用的补偿比例也提高了10%,这无疑是广大农民朋友的福音。
除此之外,特殊慢性病的门诊费用也被纳入新农合统筹基金的补偿范围。经审核确认的患有特殊慢性疾病的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药费用可得到30%的报销。而中医适宜技术的治疗费用则能按照40%的比例报销。
市级定点医院也在尝试为农民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今年,我市将选择一到两家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即时结报”试点,逐步推广这一便捷服务,预计在不久的将来,参合农民在市级医院住院治疗可以实现出院即时结报。
值得一提的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山东省增补药物目录》内的药品已被全部纳入《青岛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2010版)。这意味着农民在用药方面有了更广泛的选择,而且报销比例相比其他非基本药物提高了10个百分点,这无疑是对农民朋友的又一重大利好。
今年我市的新农合政策调整充分显示了降低市郊农民看病费用的决心,各项惠民政策并行,必将为农民朋友带来实实在在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