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是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所赋予的更为广泛的概念,它不仅仅是身体无病,更涵盖了心理、生理和社会适应能力。为了实现精神卫生的最高目标——提高心理素质,培养健全人格,我们必须重视心理卫生,预防心理疾病的发生。心理疾病,如神经症、重性精神病等,都有可能影响我们的心理健康。对于任何疾病,预防总比治疗来得更为重要。在我国,精神障碍的预防工作主要通过三级预防来进行。
一级预防,是消除或减少病因,防止或减少精神障碍的发生。这是最积极、最主动的预防措施。对于已经明确病因的精神障碍,我们应该果断采取措施,及时进行专科治疗。我们还需要加强婚育指导,坚决禁止近亲结婚,并避免精神疾病患者之间以及高发家系成员与患者之间的结婚,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病因的产生。
二级预防,是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争取完全缓解与良好的愈后,防止复发。我们需要改善社会和家庭对精神疾患者的看法,让他们面对现实,及早发现和及时治疗。对于已经好转或痊愈的病人,家属需要掌握一些精神卫生知识和精神病常识,帮助他们正确认识自己的疾病,定期门诊,坚持服药,减少疾病复发的机会。
三级预防,是为了做好精神残疾者的康复安排,最大限度地促进病人社会功能的恢复,尽可能减少精神残疾的发生。住院治疗是康复工作的开始,医院开放式的管理、各种文娱和体育活动都有益于病者的身心健康。对于社区病人,我们需要由地方精神病防治和康复机构进行管理,提供有效服务,如工疗站、看护小组、家庭病床等多种形式的康复设施。我们还需要正确对待病人,减少对精神病人的心理压力,促进他们和周围的人交往。最终的目标是使病人能够重新安置工作,在家庭和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
预防心理疾病的发生比治疗更为重要。我们需要从个人、家庭到社会各个层面共同努力,重视心理卫生,提高心理素质,培养健全人格,以适应现代社会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