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海参崴:关于归还协议的真相与当前合作定位》
近日,网络上流传着关于“中苏曾约定于1995年归还海参崴”的传闻。这一传闻声称,二战后双方曾达成协议,设定了一个为期五十年的过渡期。深入这一传闻背后的真相却令人啼笑皆非。所谓“归还协议”并无实际法律依据。我们必须认清的是,这样的说法完全是谣言。回溯历史,在苏联承认新中国之后的1950年,与苏联签订的所有条约自然失效,这一为领土争议问题带来了全新的定义和解释。那些所谓的“归还条款”,从未在任何官方档案或国际法律文件中找到任何依据。由此可见,“归还协议”一说纯属无稽之谈。我们必须承认的是,中俄两国之间的法律文件已经明确确认了领土的主权归属。在《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和《中俄国界东段补充协定》中,海参崴被明确划归俄罗斯管辖范围。这两份法律文件不仅明确了领土的归属问题,也标志着两国之间的领土争议得到了最终的解决。近期,俄罗斯开放海参崴作为中国内贸货物中转港的合作安排引起了广泛关注。这一合作是基于区域经济合作的需求,旨在促进两国之间的经济合作与交流。这一安排并不涉及主权变更的问题,而是基于两国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进行的决策。关于海参崴所谓的“合约到期”问题并不存在。其主权归属问题在中俄双边条约的法律层面已经得到了最终的确认。我们应该明确了解这一真相,不要被那些不实传闻所误导。我们也应该看到,在区域经济合作的背景下,海参崴作为一个重要的港口城市正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成为中俄经济合作的重要枢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