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21年1月19日对备受关注的“南医大女生被杀案”进行了二审宣判。在这个令人痛心的案件里,法院依法驳回了罪犯麻继钢的上诉,维持了一审对他判处的死刑判决,并将其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等待核准。下面,我将详细阐述这个案件的关键事实与判决依据。
案件事实回溯到1992年3月20日晚,那时的麻继钢在南京医学院(现南京医科大学)校园内,对独自自习的女生林某发起了令人震惊的攻击。他使用铁棍对林某的头部进行了多次重击,为了掩盖罪行,更是将已受重伤的林某头朝下投入窨井,导致其因颅脑损伤合并溺水而窒息死亡。
长达28年后,麻继钢终于被警方抓获归案。
判决依据方面,法院对麻继钢的罪行进行了全面而严格的审查。法院认定麻继钢犯下了故意罪,他的犯罪动机极其卑劣,后果严重到令人无法忍受的地步,对社会的影响也是恶劣的。
在一审中,麻继钢被判处死刑,并同时被判有期徒刑7年,最后决定合并执行死刑。而在二审中,法院强调维持原判,认为这是符合“依法严惩”的司法原则的。
这个案件是继“南大碎尸案”之后,又一起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的南京高校恶性案件。二审的结果不仅体现了司法机关对麻继钢所犯下的严重暴力犯罪的零容忍态度,也向全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无论犯罪分子如何狡辩,都无法逃避法律的严厉制裁。对于这样令人痛心的案件,我们只能说,正义虽然有时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