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报道,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近日发布了一项重要通知。该通知旨在进一步优化进口物品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针对进口非冷链物品,通知强调各地联防联控机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防控措施,不得自行加码管控。
这份《关于进一步优化进口物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旨在明确一种共识,那就是常温下的进口非冷链物品在新冠病毒传播方面的风险较低。根据研究,新冠病毒在大部分物品表面存活时间短暂,一天内即可全部失活。对于进口非冷链物品的防控,应实施科学、合理的分级分类管理。
对于进口冷链食品,通知也进行了详细的规范和指导。海关将继续加强源头管控,对于检测出核酸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将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规定进行分级分类处置。这是一种既严格又科学的防控措施,旨在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通知还特别强调,对于涉及境外食品生产企业的相关问题,不会采取暂停进口申报的紧急预防性措施。这一决策体现了我国对于保障食品供应链的稳定和安全的决心,同时也体现了对科学防控的坚定信念。
这一通知的发布,无疑将为我国的进口物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带来更加明确和科学的指导,有助于我们更有效地应对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