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消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国家药监局)于近期正式公布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自今年十二月一日开始施行。这一消息引起了广泛关注。为了确保该办法的顺利实施,国家药监局已迅速行动,发布了相关通知并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严格执行。
新出台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旨在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的监管力度,确保药品质量与安全。为此,国家药监局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制度,维护药品网络销售的秩序。
对于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国家药监局强调其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企业需要建立并实施药品质量安全管理、风险控制、追溯等制度。特别是在销售处方药时,必须确保处方的真实可靠性,并配备合格的药师或其他药学技术人员进行处方审核。未经审核的处方,不得提供购买处方药的服务。
针对第三方平台,省级药品监管部门需监督其建立健全药品网络销售管理体系,包括药品质量安全、信息展示、处方审核等制度。第三方平台需对药品销售行为进行动态监控,并对销售企业进行资质审核,确保销售企业具备质量安全保证能力。
国家药监局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全面了解辖区内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和第三方平台情况,并建立监管台账。采取多种检查方式强化监管,包括常规检查、飞行检查、交叉检查等,并对配送企业等进行延伸检查。为了形成高压态势,还需要建立跨地域药品网络销售案件的协查机制和跨部门联络机制。
国家药监局明确表示,将重点查处第三方平台和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在责任履行和经营行为管理等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对于销售假劣药、超范围经营等严重问题,将坚决予以查处,并曝光典型案件,形成强大震慑,切实保障药品网络销售的秩序与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