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女人健康 >

百香果女孩案凶手被改判死刑

  • 女人健康
  • 2025-04-25 01:19
  • 来源:www.renliuw.cn
  • 无痛人流手术

案件背景与残忍犯罪

在广西灵山的一片宁静之中,一起令人痛心的悲剧在2018年10月4日上演。年仅十岁的“百香果女孩”杨晓燕,在售卖百香果回家的路上,被邻村的杨光毅残忍掳走。杨光毅不仅夺走了她的生命,更用刀残忍地刺伤了她的双眼和颈部,令人震惊的是,他还抢走了女孩卖百香果所得的32元。两天后,杨光毅在父亲的陪同下投案自首。

审判之路与争议之声

对于这起令人发指的案件,司法审判的过程同样充满了波折。

一审判决(2019年7月12日)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恶性犯罪做出了严厉的判决:杨光毅被判处死刑。法院认定其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社会影响极坏。

二审改判与公众争议(2020年3月25日)

广西高院在二审时,以“存在自首情节”为由,改判杨光毅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限制减刑。这一判决引发了受害者家属及公众的强烈不满和争议。

最高法的介入与再审(2020年12月28日)

在这起案件的再审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介入并指令广西高院再审此案。再审判决认为,虽然杨光毅有自首情节,但其犯罪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极大,依法不予从轻处罚。最终,法院撤销二审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终结与司法意义

2021年2月2日,正义终于得以伸张。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杨光毅执行死刑,这起令人痛心的案件终于画上了句号。这起案件引发的争议和讨论并未结束。它引发了关于“自首情节”适用范围等问题的深入讨论,也体现了对恶性犯罪的从严惩处立场。值得注意的是,法院认定杨光毅名下无财产可供赔偿,且其及家属始终未向受害者家属道歉,这也提醒我们司法公正不仅要严惩罪犯,更要关注受害者的权益。

注:以上所述的案件时间线及判决依据均综合自多份公开司法记录,以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下一篇:没有了

无痛人流